知产审判:创新手段保护创新

  发布时间:2019-09-29 22:09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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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沧桑巨变,中国以创新引领发展,汇聚起磅礴力量,实现了复兴之路上一个又一个奇迹。

  创新,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人民法院以护航创新发展为己任,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体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号角吹,征程启。知识产权审判步伐向前,坚实笃定。

  谋篇布局

  ——司法成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主渠道

  透过历史的镜头,知识产权审判从无到有,沿着公正专业的方向一路走来。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社会建设方起步,知识产权保护体现在宪法和有关决议中,具体而明确的保护措施相对缺乏。

  当改革开放如一声春雷响彻华夏大地,新中国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经济发展驶入高速路,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

  1993年,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拉开了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建设的序幕。三年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了引领发展的中坚力量。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知识产权审判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

  领域不断拓展。受理案件覆盖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与各种方式的市场竞争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过程。

  职能不断强化。通过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职能,对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

  力度不断增加。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加大侵权成本。

  制度不断完善。自1985年以来,先后制定60余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出台40多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司法指导性文件。

  1995年,一个商标系列案引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关注和思考——

  “飞鹰”商标系列案包括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当事人分别诉至法院。为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发挥专业审判优势,浦东新区法院尝试由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这一系列案件——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模式有了雏形。此后,广东、山东、浙江、江苏、云南等地法院陆续开始试行“三合一”审判模式。

  要摸着石头过河,更要顶层设计引领。

  2008年6月,中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之一。

  蓝图已绘就。知识产权司法事业发展有了更清晰的方向标,向着更高水平、更高层次阔步迈进。

  夯基筑台——

  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迎来了历史性跨越。

  发展出题目,创新做文章。面对时代提出的诸多新课题,人民法院破局开路,迎难而上。

  深化改革,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2014年底,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

  2017年起,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长春、兰州、乌鲁木齐、海口、厦门等21个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不断优化。

  夯基筑台,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地位构建成型并逐渐完善——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确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体系、证据规则、损害赔偿等八个方面的目标,以及完善管辖制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开展特别程序法问题研究等15项措施。

  2018年2月,中国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中国首个针对特定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纲举而目张。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作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重大决策。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3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敲响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槌”。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审结用时仅50天。

  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国际化。半年多来,知识产权法庭积极探索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为公平正义提档加速。

  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室,采用远程示证方式勘验证据实物,尝试部分判决,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用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交出了一份新的成绩单。

  扬帆前行

  ——为世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人民司法从新时代启航,无论风高浪急抑或通路坦途,始终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航线坚定前行,以开放包容的姿态驶向更广阔的海域。

  中国法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实践,为世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签署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备忘录,建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携手推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向世界彰显负责任大国的使命与担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审理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在国际产生广泛影响。

  计利当计天下利。

  2014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为促进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提供了交流和发展的平台。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首届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高级研究班,来自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比利时、韩国、中国等15个国家的40余名法官在交流互鉴中碰撞出智慧火花,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研讨中备受关注。

  知行合一,方能行稳致远。

  70年风雨兼程,中国经济社会披荆斩棘、破浪前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护航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谱写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篇章。

  走过岁月长河,知识产权审判正开启全新征程。

  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快马加鞭未下鞍。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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